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專項計劃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1-7-2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專項計劃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場監管局,各駐魯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各中央駐魯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 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通知》(財辦建〔2021〕23號,以下簡稱“專項計劃”)、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專利技術轉移轉化 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市監發〔2021〕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開展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專項計劃試點申報遴選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各駐魯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各中央駐魯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省內各類園區(包括但不限于: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經濟合作區、工業設計園、創意產業園)、知識產權轉化運營服務機構,具有較好工作基礎,
各申報單位根據“專項計劃”和“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和重點工作,結合自身基礎,提出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措施,重點工作任務應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施行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明確評估機構與流程、費用分擔與獎勵事項,提升專利申請質量。2.對本單位專利開展摸底評估,篩選、分類、標引,納入高校院所高價值專利運營庫,并推動轉化實施。3.加強專利技術轉移轉化。提升專利技術轉移轉化能力,推動存量專利轉化實施。加強專利實施許可備案。按照有關規定對完成實施轉化的專利及時進行備案。2023年,存量專利轉化實施比例大幅提高,專利實施許可備案應備盡備。4.成立知識產權管理與運營領導機構,統籌協調專利轉移轉化工作。已成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的高校、科研院所,應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該機構職責范圍。5.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穩步推動貫徹《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33250-2016) 《高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33251-2016)工作,切實提高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水平,培育轉移轉化專業人才隊伍。6.開展知識產權權益分配改革。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建立有效的知識產權收益激勵機制,采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使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合理分享創新收益。1.推動中小企業專利權轉移轉化。定期征集企業專利技術需求,推動與高校院所、國有企業專利技術供給匹配,推動中小企業接受高校院所、國有企業轉讓、許可專利、作價入股的專利數量金額大幅增加。2.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活動。聚焦產業園區,強化“政企銀保服”聯動,積極組織銀企對接、政策宣貫、項目路演,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質擴量。3.推動園區企業開展專利產品備案工作。促進專利技術產品化、市場化,推動企業開展專利產品備案,園區企業專利產品實現應備盡備。4.推動提升園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成立知識產權工作機構,統籌管理園區企業專利創造、運用、保護工作。推動園區企業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 GB/T 29490-2013),切實提高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水平。2023年,園區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企業比例明顯提高。5.開展園區企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針對園區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需求,開展高質量知識產權代理、專利信息利用、質押融資和保險、知識產權許可轉讓、維權援助等知識產權托管服務。1.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明確評估機構與流程、費用分擔與獎勵事項,切實提升專利申請質量。2.培育高價值專利。在項目立項、研發過程、試驗驗證、推廣應用等技術全生命周期,挖掘和培育高價值專利。培育一批創新程度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原創型、基礎型高價值專利。2023年,企業高價值專利數量同比有較大增加。3.實施開放許可。完善專利開放許可操作流程,對被授予專利權滿三年,有明確市場前景尚未轉化實施的專利,鼓勵采取開放許可方式,登記其專利技術,明確許可費用和支付方式,面向中小企業開展專利技術許可,降低中小企業技術獲取門檻。4.拓寬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渠道。積極開展質押融資、作價入股、證券化、構建專利池等工作,挖掘和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價值和知識產權資本化運作水平。5.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穩步推動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 GB/T 29490-2013)工作,提高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水平。1.發揮專業機構優勢,開展對高校院所、國有企業存量專利篩選、分類標引、價值分析、資產評估等工作,征集中小企業對專利技術的需求,收儲一批高價值專利。2.開展專利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圍繞市場需求,開展專利技術轉化對接工作,促成一批中小企業接受高校院所、國有企業轉讓、許可專利、專利作價入股。3.培育高水平技術經理人,引進或培育本機構專利代理師等技術人員從事技術經紀工作,培養技術轉移領域高層次、專業化人才。1.申報單位應提交試點申請書,并附工作方案和績效目標(2021-2023)。高校院所、國有企業直接向省市場監管局提出申報;園區和運營服務機構由各市擇優推薦(每個地市各不超過3家)。2.省市場監管局對申報單位工作方案和績效目標,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綜合評審評價,擇優確定高校院所20家左右,園區、國有企業各10家左右,運營服務機構5家左右,開展試點工作,并給予經費支持。1.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并向社會公開。2.請各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將本《通知》通知到相關單位,組織做好申報工作,并對推薦的園區和運營服務機構出具推薦函。3.2021年7月6日前,相關單位將申報材料紙件(一式5份)及電子版報送省市場監管局,逾期不予受理。4.績效評價。試點期內,各單位按照提出的工作方案全面開展試點工作,省市場監管局適時組織對試點工作開展及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評價不合格的扣回撥付經費。郵 箱:guxuefeng@shandong.cn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原文鏈接: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1/7/1/art_76510_10289917.html?xxgkhide=1